国际教育学院2021-2023聘期岗位聘任通知

 

  

根据《北京工商大学岗位聘任办法(2021-2023年)》(北工商党发【2020103号)的要求,结合国际教育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,制定《国际教育学院2021-2023聘期岗位聘任实施细则》,现将聘任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
(一)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面向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需求,服务学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任务和目标,根据国际教育学院规划建设方案的要求,坚持以德为先、人岗相适,明确岗位设置方案、岗位职责,以此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(二)基本原则
1. 坚持“突出师德,育人为本”原则。实行“师德一票否决制”,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,把好政治关和师德关。
2.坚持“按需设岗,强化职责”原则。根据学院工作发展的需要,设置相应级别和岗位,明确所聘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。
3. 坚持“绩效管理,严格考核”原则。按照学校要求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根据岗位的任期目标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,优绩优酬。
二、组织领导
在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和学院主管副校长的指导下,学院成立岗位聘任工作小组(简称“聘任小组”),聘任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组成。聘任小组组长为贺冬萌,成员和联络员由贺冬萌兼任。 
聘任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:根据学校岗位聘任办法、下达的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等,制定学院岗位聘任方案及实施细则并报聘委会办公室备案;组织岗位聘任工作,向聘委会办公室报送各类各级人员的拟聘结果;向聘委会及时汇报本单位的聘任情况等;并将聘任小组人员名单报聘委会办公室审核备案。
三、岗位设置
根据《北京工商大学岗位聘任办法(2021-2023年)》(北工商党发【2020103号),2021-2023年聘期,国际教育学院设有岗位数为1个,岗位类别为管理岗,岗位级别为八级。
四、岗位聘任
(一)聘任范围
除中层及以上干部外,学校在编教职工均可参加国际教育学院岗位聘任。
(二)聘任期限 
本次岗位聘任期限为三年,自 202111日至20231231日。
(三)基本聘任条件 
除按照《北京工商大学岗位聘任办法(2021-2023)》通知中各类岗位聘任条件外,还须满足以下条件: 
1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。
2.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定,具有良好的品行、工作作风和合作精神,服从组织安排,顾全大局。
3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,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4.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工作能力、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。
5.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6.年度考核结果达到称职及以上。
任职年限计算到20191231日。
(四)聘任程序
1.1222日,在学院网站公布岗位。根据学校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面向全校公布拟聘各岗位信息,包括岗位名称、拟聘人数、任职条件、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。
拟报国际教育学院岗位的申请人员请于1224日中午12:00前提交个人申请。应聘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交申请材料。
申请材料如下: 
1)填写《北京工商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》,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gjjy@pub.btbu.edu.cn,邮件名称以“姓名-岗位名称”命名,如张三-管理岗,报名当日无需提交纸质版。
办公地址: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07办公室
联系方式:68984620
2. 1224日下午,聘任小组对报名的拟聘任人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审议,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,应聘地点位于阜成路西校区综合楼307室。
应聘环节如下:
1)应聘人陈述。应聘人个人陈述5分钟左右,包括介绍本人基本情况、应聘岗位级别、名称、个人优势和未来工作设想。聘任小组可对应聘人提问。
2)聘任小组依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、答辩等情况,对拟聘人员进行评分。
3)通知拟聘人员聘任结果,确认应聘人员应聘意愿,如未被聘用,则不再另行通知。
3. 1224-1228日,公示。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日。
4. 1229日,报送。向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报送拟聘任纸质版材料、本单位拟聘任结果汇总表、应聘人员的岗位聘任申请表及个人申请。
五、聘任工作纪律和申诉
(一)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岗位设置,不得随意改变任职条件,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聘任程序。
(二)聘任工作小组成员要遵守工作纪律,坚持聘任工作的公正性,不得在岗位聘任过程中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或打击报复;须坚持本人、亲属、师生回避原则。
(三)应聘人员在聘任过程中如弄虚作假或干扰聘任工作,学院将不予聘任;如已受聘,学院上报学校,由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,直至解聘。
(四)学院岗位聘任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、学校纪委办公室(监察专员办公室)和全校教职工监督。
(五)对岗位聘任工作中教职工的投诉或申诉,由学院聘任小组受理。投诉或申诉须以事实为依据,以书面和实名的形式提出。学校申诉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(六)工作和资产交接。岗位变动人员,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认真完成工作和资产交接,不得销毁任何工作文件、文书和其他有价值的数据等,否则不得上岗。
(七)对无拟聘人员岗位,经学校批准,二次发布聘任信息,聘任工作小组组织第二轮后续岗位聘任工作,相关程序参照首轮。
(八)其他相关工作,按照《北京工商大学岗位聘任办法(2021-2023)》执行。
六、其他
(一)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在执行过程中,如遇上级政策调整,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。
(二)其他未尽事宜按照《北京工商大学岗位聘任办法(2021-2023)》执行。
(三)本细则由国际教育学院岗位聘任小组负责解释。
北京工商大学国际教育学院
20201222